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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、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公示


按照《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办法》(财税【201572号)及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,经与财政、地税部门协商,现将2016年未安排残疾人就业、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

用人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公示,督促用人单位履行法定义务。

公示时间为2017515日—2017519日。

 附件:未缴纳公示下载

 

如东县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

20175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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